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午餐午休工作,成立由安全主任、后勤主任、德育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家委会会长、副会长及各年级家长代表、校园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公司代表组成的珠光小学第一届家长膳食委员会,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午餐、保障学生午餐安全、营养、经济。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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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生家长 |
住址 |
联系电话 |
主任 |
鲍运军 |
二(5)班鲍忆冰家长 |
光前村 |
15099944267 |
副主任 |
张育彬 |
三(5)班张雨俊家长 |
汇文苑1A-201 |
13556876478 |
秘书 |
张会悦 |
二(3)班邓炫坤家长 |
润城花园 |
15814489322 |
委员 |
曹 阳 |
一(5)班曹佳琪家长 |
汇文苑6栋B座 |
13420917772 |
施秋兰 |
一(1)班莫楚麒家长 |
光前村 |
15920046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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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赵慧彩 |
五(2)班梁雅涵家长 |
汇文苑2-803 |
13715251639 |
食品 安全 |
何志胜 |
安全主任 |
珠光小学 |
26759570 |
肖创辉 |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 |
珠光小学 |
86365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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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
李宽民 |
总务主任 |
珠光小学 |
86110215 |
苏国发 |
德育主任 |
珠光小学 |
86233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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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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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公司代表 |
深圳市卓越标准事物有限公司 |
1382316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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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委员会职责: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管理的要求,监督配餐企业的日常运作,提高配餐服务质量,保障配餐食品安全。
2、参与配餐企业的公开招投标的相关评标工作
3、参与配餐企业的考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配餐企业的选择、续聘或解聘等给出明确意见,以供学校招投标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4、膳食委员会有权对配餐企业的餐饮价格标准进行审核,该价格标准需经膳食委员会确认同意后方能执行。
5、发挥纽带作用,收集、整理家长学生、配餐企业以及校方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沟通各方的矛盾与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6、膳食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对配餐企业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进行综合测评,反馈意见及建议。
7、膳食委员会每学期对学生餐费进行核算。
珠光小学
2018年6月19日